海口便民充电桩陷“监管真空” 废弃设施成城市治理新考题
News2026-06-06

海口便民充电桩陷“监管真空” 废弃设施成城市治理新考题

小赵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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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海口市多条主干道上,一批本应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设施,如今却成了无人问津的“城市伤疤”。这些被称为“烂尾”或“半拉子”的充电桩工程,长期占据公共空间,不仅未能发挥应有功能,更引发了市民对安全和城市管理的担忧。

便民设施何以沦为“路障”?

电动自行车是海口市民重要的出行工具,保有量庞大。为解决充电难题,街头共享充电桩应运而生。然而,记者在海垦路、成业路等路段发现,部分充电桩设施仅完成基础安装便停滞不前。裸露的线槽、孤立的桩体,甚至被撞坏后残留的底座,构成了街边独特的“风景线”。有市民反映,这些设施大约在2024年上半年开始安装,但此后便再无进展,部分损坏的部件也长期无人清理。

“项目启动时感觉是个好事,但现在看着堵心。”一位附近居民表示。在秀英区成业路,连贯铺设的充电桩线槽已经就位,却既未通电也未安装充电设备,处于完全的闲置状态。类似的景象在南海大道、金岭路等多个路段均有出现。据了解,仅南海大道友谊南海城路段,类似闲置的充电桩点位就约有40个。

监管权责模糊 部门回应陷入“罗生门”

面对这些长期存在的闲置设施,市民曾多次通过12345等渠道反映,但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。记者尝试联系相关建设企业,电话均未获回应。而当记者向多个政府部门询问监管责任时,得到的答复却相互矛盾,凸显出权责划分的模糊地带。

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表示,其职责范围主要在于住宅小区和商业场所内的充电设施规划管理,市政道路沿线的设施应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。应急管理部门称其仅负责制定相关安全指引,不涉及日常监管和“烂尾”处置。消防部门则表示,其监管重点在建筑物内部,市政道路上的设施不在其清单内。

城市管理局指出,建设审批权在各区,违规查处应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。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此的回应是,“烂尾”设施的拆除是否在其职责清单内,还需进一步核实。基层街道办工作人员则坦言,按照“谁建设谁管理”原则,他们只能协助联系企业,没有直接处置权限。一番追问下来,监管责任似乎陷入了“谁都管一点,谁都不主管”的真空状态。

整治行动启动 根源问题待解

在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下,部分区域的整治工作终于启动。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街道已掌握辖区内多处充电桩烂尾的情况,并计划近期组织集中拆除。该负责人透露,当初建设这些充电桩是为了整治“飞线充电”乱象,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并未履行完备的审批流程。后期因企业资金等问题,工程中途停滞,形成了如今的局面。街道曾多次督促建设单位整改或自行拆除,但未获积极配合。

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也表示,已安排执法中队配合街道办推进拆除工作。最新回访显示,南海大道、海垦路部分路段的废弃充电桩已被拆除。

有业内人士分析,此类“pp电子”项目沦为“烂尾”,核心症结在于部分运营企业缺乏长远规划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。为了快速抢占市场份额,在“pp电子平台”的竞争中进行“跑马圈地”,仓促上马项目,一旦后续资金链紧张或盈利模式不清晰,工程便难以为继。这暴露出行业初期野蛮生长带来的后遗症。如何引导企业通过“pp官方网站”等正规渠道进行科学规划和稳健运营,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。

政协委员建言:民生工程需闭环管理

针对这一现象,海南省政协委员刘泽林指出,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桩的规划建设与日常运维,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便利与安全,也是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。他认为,便民惠民项目绝不能因监管缺位而沦为“半拉子”工程。

刘泽林建议,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此次整治为契机,深刻反思并纠治“重建设、轻管护”的倾向。必须清晰划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,打破多头管理、权责分散的困局,强化跨部门统筹联动。从项目规划、建设审批到后期运营维护,应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,确保类似通过“pp电子官方网站入口”申请或备案的民生项目能够真正落地见效,形成管理闭环。

此次事件也向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课题:在鼓励新业态、建设便民设施的同时,如何建立更科学的前期论证机制、更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,以及更有效的企业准入与退出管理,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和新的城市治理难题产生。只有当监管责任落到实处,便民设施才能真正便民,而非添堵。